在選礦生產中,對物料需要進行篩分試驗,以計算產率。本文將對篩分試驗進行詳細介紹。
篩分試驗按篩分物料粒度的大小分為大篩分與小篩分,大篩分使用非標準篩,小篩分使用標準篩;按篩分時是否使用水介質促進篩分的進行又分為干篩與濕篩。因大粒度物料容易篩分,當試料水分與含泥量較大時,可以先晾曬,因此,大篩分一般采用干篩。對于小篩分,當試料水分與含泥量較小且要求不甚嚴格時,可采用干篩,否則宜采用濕篩。當然,濕篩需要輔以脫水及干燥作業。對于濕篩,通常是將單個的標準篩固定在高頻電磁振動器上,手持振動器將篩子置于水盆中篩分。
篩分試驗包括取樣、篩分、稱重、記錄、結果處理等幾個環節。取樣要求有代表性,取樣量與物料粒度有關,如下表1所示。
篩分時間對試驗結果有較大的影響,原則上以充分篩透即篩上物中不含有小于篩孔尺寸的顆粒為準,這通常要根據篩分的難易程度由經驗而定,比如小篩分的篩分時間通常需要10~30min。衡量篩分時間是否足夠的方法是,篩分完畢后再人工篩分,若在內所得篩下物質量小于人工篩分前篩上物質量的1%,則認為篩分時間足夠。
干濕聯合篩分是先用細孔篩(如200網目)進行濕篩,然后將篩上物過濾,放入不高于75℃的恒溫箱內烘干,再稱重,根據篩分試樣的質量及稱出的篩上物質量計算出篩下物質量,后將篩上物干篩并稱出各粒級質量。干篩后得到的底層細篩(與上述網目篩相同)的篩下物要與濕篩時洗出的細泥合并計算。對于濕篩的篩下物,根據需要還可進一步濕篩分級,并逐級過濾、烘干、稱重,否則,應整體過濾、烘干、稱重。在篩分試驗過程中不得遺失物料,也不能使外界的物料進入試樣中,稱重須精確,篩分試驗后各粒級質量和與原試樣質量的差值,不得超過原試樣質量的1%~2.5%,否則試驗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