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管理規定/安全生產守則

    寫作時間:2011-04-04 瀏覽次數:
    一、采石場依據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安全出產詳細前提和職工步隊安全技術素質狀況,制訂年度安全出產總體目標,總體目標應具有提高前輩性、可操縱性。 二、采石場要將年度安全出產總體目標逐級分解,落實責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級向一級負責的安全保證體

        一、石場依據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安全出產詳細前提和職工步隊安全技術素質狀況,制訂年度安全出產總體目標,總體目標應具有提高前輩性、可操縱性。


     

      二、采石場要將年度安全出產總體目標逐級分解,落實責任,形成自下而上,一級向一級負責的安全保證體系。


     

      三、安全目標必需與經濟利益掛鉤,使安全目標在經濟承包牛據有重要比重,納入經濟治理的軌道。


     

      四、安全出產責任者對安全目標治理負全面責任,必需制定規劃措施,保證安全目標的全面兌現。


     

      五、分管安全副礦長負責安全目標的考核,必需嚴格劃定兌現獎罰,使安全目標治理起到促進和保證安全出產的扛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