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狀:
·2)生產特點和供應區域的大小。
·適于用作筑路材料的巖石的產狀如下:
·1.有用礦物可能位于高出周圍地帶的山坡上。在這種情況下,有用礦物層的基底可能與周圍地帶在同一水平,或高于周圍地帶。這樣的礦床稱為丘陵礦床(或山皺礦床)。
2.當有用礦物位于周圍地帶的水平以下時,則稱為平原礦床。
平原采石場可按照有無地下水而分為于燥的或潮濕的。
3.當有用礦物位于水泊或水道的范圍內,和完全被水層復蓋時,這種礦床叫效河、湖或海扔礦床。水相礦床通常沒有廄巖復薔層。
砂礦床和礫石礦床分為下列各種產狀::
完整礦床——完全由砂層或礫石層所組成。
成層礦床——砂或礫石按不同厚度的一層或數層埋藏著。
袋狀礦床——砂或礫石以單獨窩狀曠團位于他種巖石層中。
把采石場列為某一類時,可以使人得到關于采石場準備工作的特點‘進行采掘的方法及工作的可能機械化程度等方面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