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垃圾綜合處理廠步驟:
1、根據投資項目,如縣城垃圾綜合處理廠,成立法人公司;
2、以新成立的垃圾綜合處理廠公司名義向投資垃圾總處理項目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送投資垃圾綜合處理項目申請文件。得到當地政府批復后,即可邀請當地土地局、建設局、環保局協同選址,垃圾綜合處理廠廠址要求距村莊距離一公里左右,盡量遠離村莊,如果離村莊近,那么選在村莊人群密集點下風向;
3、找生產垃圾分選發酵制肥成套設備的公司技術人員確定垃圾綜合處理廠工藝方案,確定BT,BOT運營模式,工藝布局合理,充分考慮到政府要求和企業自身盈利模式,并做垃圾處理廠工程項目建議書;
4、新成立垃圾處理廠公司與當地政府簽定《城市生活垃圾特許經營協議書》;
5、委托設計院做《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得到各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
6、委托當地有資質的環評部門做《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并得到當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
7、垃圾綜合處理廠《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出來后,還需要得到當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即可申請本省、本市項目補助和國家國債資金;
8、《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等工作做好后,要得到當地政府同意建設批復、土地部門《土地選址意見書》后,即可開工建設,邊建設邊辦其它手續。
9、 垃圾綜合處理廠投資方式:
①申請發改委資金,地方政府自行投資,委托經營(一般不超過八年);
②BOT投資方式建設,即企業投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包括土地無償劃撥,協助建設期申請省、市項目補助和國家國債資金。一般企業經營25--30年,而后無償移交地方政府。
③BOO投資方式建設,即企業投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協助建設期申請省、市項目補助和國家國債資金。土地由企業自行購買,產權永遠歸企業所有。
10、 建垃圾綜合處理廠當地政府支持:
①建設部規定垃圾處理項目可以有25—30年的特許經營權,企業可壟斷經營25—30年;
②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項目用地,若企業自行購買項目用地,可享受公益事業優惠用地政策。③當地政府每噸給予55元—140元的垃圾處理費用補償。
④利用垃圾中可再生資源生產的產品,如有機肥料、塑料等產品的銷售減免稅收。
⑤水、電消耗按成本價計算。
⑥在建設期政府提供國債資金支持和環保專項資金支持。
⑦鼓勵銀行資金支持和參與。
⑧投產后,可申請科技創新資金和環保項目以獎代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