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將嚴查自然保護區采石采砂問題

    寫作時間:2019-08-08 瀏覽次數:
    云南省查處自然保護地內采礦(石)、采砂、設立碼頭等問題。。問題為自然保護地內采礦(石)、采砂、設立碼頭、開辦工礦企業、擠占河(湖)岸、侵占濕地。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和草原局四部門日前聯合制定印發《“綠盾2019”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云南省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組織開展核查,加快推進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地)歷年發現問題整改,查處自然保護地內采礦(石)、采砂、設立碼頭等問題。

    《工作方案》提出了多項工作目標,包括完成全省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2019年度人類活動衛星遙感監測實地核查;建立健全各類人類活動點位臺賬、焦點問題臺賬和實地核查問題臺賬;全面梳理和核查“綠盾2017”“綠盾2018”、專項行動;督促各級各有關部門切實擔負起自然保護地建設、管理和監督的責任,制止、懲處違法法規行為等。

    根據規定,此次工作范圍為全省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金沙江干流5公里范圍內的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其他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不含五公里范圍內自然保護地面積占保護地總面積30%以下的其他自然保護地)。

    實地核查對象為自然保護區、媒體曝光或審計通報的自然保護區、問題突出的其他自然保護(區)地。問題為自然保護地內采礦(石)、采砂、設立碼頭、開辦工礦企業、擠占河(湖)岸、侵占濕地,以及核心區緩沖區內旅游開發和水電開發等8類問題,“綠盾2017”“綠盾2018”專項行動發現的自然保護區內采石采砂、工礦用地、核心區緩沖區旅游設施和水電設施等4類焦點問題的整改“回頭看”,并要求整改完成率達到65%以上。

    《工作方案》強調,依法嚴肅查處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活動,落實管理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督促問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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