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砂問題
——洪乃豐先生書面答記者問
1、 您所知,海砂主要在我國應用的建筑領域有哪些?是不是筑路可以直接使用未處理的海砂?
答:由于海砂含有鹽分(以氯鹽為主),對金屬、特別是混凝土中鋼筋有腐蝕危害,因此,未處理的海砂,只能用于無筋混凝土(素混凝土)。在沒有鋼筋的筑路工程中可酌情使用。在國內外,海砂還大量用于填海造田等。
2、 可以應用于建筑的海砂一般存在哪些海域?是不是符合建筑的海砂,其質量和粗細度是有要求的?
答:我國從東北到廣東沿海海域,都在大量開采海砂,用于出口和國內使用。按相關規范規定,只有經過處理、達到合格要求的海砂(特別是氯鹽含量),才允許用于鋼筋混凝土建筑。遺憾的是,很長時期以來,我國一些沿海城市和地區,都有大量使用未經處理海砂的情況。有的地方的建筑中,50-70%使用了未經處理海砂。有報道說,深圳的建筑中,使用海砂比較普遍,特別是一些高層的商品房,也使用了海砂。
建筑用砂,從規格上可分為細砂、中沙和粗砂。砂子粒徑0.25-0.35mm為細砂,粒徑0.35-0.5mm為中砂,大于0.5mm的稱為粗砂。一般使用中砂較多。對于海砂,除了按粗細度分級外,還有貝殼含量、含泥量等其他標準要求。
雖然河砂、海砂之區別可以列出數條來,但建筑用砂而言,重要、根本的區別是海砂含鹽。正因如此,海砂用于建筑需要事先進行"除鹽處理"并達到國家標準后方可使用。海砂中的鹽能腐蝕混凝土中鋼筋,破壞結構(10-15年可以暴露),一旦有地震、臺風可能優先垮塌,后果嚴重(國內外已有慘痛教訓!)。我國沿海不少地區濫用海砂,建造了一批"海砂屋",這是值得警惕的和反思的.
3、 對于海砂的使用問題,您也曾經多次撰文,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不知道是否有來自政府相關部門的反饋?對海砂的使用問題,除了2004年建設部曾專門發文(《建設部關于嚴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見》建標[2004]143號)外,可否有其他相關文件法律法規可尋?
答:我與《中國腐蝕與防護學會》的部分學者、專家一直關注“海砂屋”問題。十多年前我曾向有關部門提出“杜絕濫用海砂”的意見與建議。2001年,有8位專家在赴參加學術會議時,曾調查了解到所發生的“海砂屋事件”。之后,由我起草、再一次寫出關于“海砂屋”問題的報告與建議。后來,該報告由兩位院士整理,以“工程院院士建議”方式提交有關部門;2004年4月,我又再次寫出《關于警惕“海砂屋”在我國泛濫成災的緊急呼吁》的報告,提交建設部專家委員會;同時,《科技日報》也發表了關于海砂問題采訪報道。由于專家學者的再三“呼吁”和媒體的報道,問題終于有了轉機。2004年6月23日,曾培炎副總理對“海砂屋”問題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引起重視,加強管理,防患未然”。建設部部長隨即作出批示并立即行動,召集有關專家學者,著手研究解決與“海砂屋”相關的技術與管理方面的問題。爾后發布了《建設部關于嚴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見》(建標[2004]143號)。此文件發布后,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我國濫用海砂的情況。遺憾的是,仍沒有完全根除海砂的濫用問題。2004年今,仍不斷出現違規使用未經處理的事件,有些地區依然很嚴重(比如,2007年6月,視頻報道的福建平潭海砂樓事件等)。利益驅使、管理不善是主要原因,像違規食品添加劑、假冒偽劣產品、偷工減料等社會現象一樣,濫用海砂也成為難以根治的社會問題之一
我國相關規程、規范,對海砂的使用早有明確規定,如國家標準《建筑用砂》、《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和行業標準《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等。其中規定“對鋼筋混凝土,海砂中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06%”。
為了進一步規范海砂的使用,住房建設部于去年制定好發布了《海砂混凝土應用技術規范》行業標準(JGJ 206-2010)。
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監督檢驗不到位等,也是濫用海砂、久治不絕的重要因素,這不是一個純技術問題,是社會不良現象的一部分,需要綜合治理。
4、 鑒于您是建筑腐蝕與防護方面的專家,我還有一個疑問,因為海砂建筑的房屋從建成到發生問題中間的潛伏期有幾年甚十幾年,那么有沒有什么簡易手段方法能夠判斷房屋是否采用了劣質的海砂呢?您所知道的我國沿海地區,是否有大規模用海砂或者摻用部分海砂的情況發生?那么海砂建筑,是否在內陸地區也存在?
答:判斷房屋是否采用了劣質的海砂的主要方法是現場取混凝土樣,送有關部門化驗其中的氯離子含量。如果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氯離子含量超過0.3kg,超過了國家相關規范的規定,即可判定違規。這可能是采用了劣質的海砂的結果,但也有使用含氯鹽施工用水、外加劑等其他情況,要具體分析。此外,調查工程建設中是否采用了劣質的海砂、觀察混凝土表面有無貝殼類、表面有否白色滲出物、混凝土有無順鋼筋開裂等,也有助于判斷和分析。
5、 您在這個領域的了解,其他國家海砂運用和開采的情況。比如日本,比如英國?那么在那些西方發達國家,海砂應用的規范是否比較完備?比如鄰國日本,都有哪些管理和監管的經驗我們可以借鑒?
答:據我所知,日本是世界上成功利用海砂的國家,其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其他國家,大量用海砂作為建筑用砂者并不多見,有些國家也借鑒日本經驗。
日本是一個島國,上個世紀前半夜出現“河砂短缺”現象,于是著手開發利用海砂資源。有一段時期,日本沿海地區建筑用砂的90%以上是用海砂。采取的主要技術措施是用水洗砂(除鹽)和摻加一種叫做“鋼筋防銹劑”的化學藥劑。日本規范(JASS5)規定:海砂含鹽量超過0.04%又不得不使用時,必須采取減少水灰比、增加保護層厚度和使用阻銹劑等措施。
日本使用海砂量是相當大的。根據1994年的統計,僅長崎、香川、福崗三地區的海砂年用量,達2487.1萬噸。表3.2.3.1列出了日本沿海地區建筑用砂的使用情況。
表3.2.3.1 日本沿海地區建筑用砂的使用情況
用砂分類
海 砂
河口砂
山 砂
河 砂
其 他
所占比例(%)
91.5
5.5
1.8
0.4
0.8
日本對開發利用海砂,采取了積極、慎重的政策和嚴格的技術與管理措施,雖然大量使用了海砂,但少有出現“濫用海砂”和大量造成“海砂屋”等問題。
值得提及的是,近些年來日本在海砂開采和利用策略方面有著明顯的變化,主要是由于過度開采帶來了環境、生態的破壞,甚影響漁業和漁民生活,海砂也呈枯竭之勢。現在日本部分地方政府,已經下令禁止開發海砂,寧愿從國外進口砂子(包括從我國進口)。
6、 您是否曾經親歷因為海砂等原因導致建筑出現裂縫、毀損甚坍塌的房屋?時間地點以及具體情況?您所了解的情況,海砂非法建筑是否僅僅存在于沿海地區?
答:我曾到深圳、寧波和了解過海砂問題,大多是交流形式和資料收集。現列舉以下資料和情況供參考:
——
一九九四年由工業技術研究院的研究指出,全可能有多達三十萬五十萬戶的“海砂屋”。
在,“海砂屋”規模之大、涉及之廣、影響之深是罕見的,已經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并構成延續多年的“海砂屋事件”。因為民眾深受“海砂屋”之害、之苦,經常發生群起狀告、走向街頭、向不法商和當局討要公道的事。
有資料說:六十~七十年代,隨著臺灣經濟起飛,房屋的需求亦隨著經濟的發展而急速成長,河川砂石之開採達到峰,但任由天然資源無限制的開採,總有枯竭的時候。由於繼續無限制的開採砂石,又得不到上游料源的補充,此時河床降低,造成橋樑基樁裸露,甚演變成斷橋事件,傷及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社會成本大增,因此政府警覺再不管制砂石之開採,日後之災難將難以承受。
“海砂屋”在我國是家喻戶曉的,那是由于在1999年“9.21”大地震中和之后,“海砂屋”的巨大危害更加充分暴露出來。“9.21”大地震中,一批“海砂屋”率先倒塌,即使是沒有倒塌的“海砂屋”,也因腐蝕破壞嚴重而成為難于處置的“危房”。正如媒體報導:“海砂屋是高危險建筑物,它的存在已經危害到社會大眾的安全,這樣的房子,總有會倒,說不定一個地震、一個臺風不行了,沒有人知道它還能撐多久”。
——深圳
有報道說,深圳大量使用海砂帶來危險。海砂含大量鹽分,鋼筋容易腐蝕,主體結構幾年不行了,不出20年完了。“鹿丹事件”是明證,現在此處的房子10多年爛了,住也不能住,出租更難,只能拆了重建。重建的費用高達7億元。
另外,鹽田區182戶海砂樓鋼筋被腐蝕,區政府還將撥出專款消除海砂樓的安全隱患;深圳大學兩棟教學樓,因使用海砂腐蝕嚴重而重修。近期報道,深圳大鵬小學兩棟教學樓成為危樓,使用僅12年的面臨整體拆除的命運,罪魁禍首是海沙
寧波:
據報導,一年內使用未經淡化的海砂達520萬噸,占到65%”,加上淡化沒有達到技術指標和外省流入的海砂,比例還要高。 寧波市區華繡巷的23戶居民先后發現是“海砂屋”,鋼筋快速銹蝕、混凝土開裂、剝落。
泉州:
有業內人士保守估計,建筑用砂中少有40%工程使用劣質海砂,如果包含裝修等項目,則可能有40%-50%使用劣質海砂。
l993年完工通車的惠安輞川大橋,由于在鋼筋混凝土結構施工中違規使用海砂和含有鹽分的河水,造成鋼筋嚴重腐蝕,橋梁、橋面板、欄桿均已破壞,無法達到使用要求、而被迫于2000年停止使用。
泉州市政協黃奕輝委員說“從2001年2007年9月,建筑業累計完成產值720億元,我們如果按三分之一使用海砂估算,逐年建成的“海砂屋”便有240億元以上,換算成商品房價格,市值應該在1000億元以上。用海砂建造的房子,相比河砂,建筑壽命將從原來設計的不低于50年降到5—15年左右,使用海砂造房巨大危害一目了然”。
福州平潭:
房地產商地取材,用未經任何處理的海沙作為建筑材料,建造商品房出售終受害者還是辛苦攢錢買房的老百姓(見有關“海砂樓”的視頻)。
據悉,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山東等沿海各省,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濫用海砂和制造“海砂屋”的情況,以上例舉,僅是其中一部分。內陸地區使用海砂的情況未見報道和資料。
海砂是把“雙刃劍”,開發利用海砂資源是好事,但一定要正當、正確地使用海砂。特別用于建筑上,濫用海砂將其害無窮。凡是曾經大量濫用海砂的地方,在未來許多年內,將會面臨處理“海砂屋”的難題;仍在濫用海砂的地方,無疑是在繼續制造“海砂屋”。
7、 您的了解,我國河沙儲備是否充足,是否足以滿足內陸省份因為經濟飛速發展和建筑的增多?
答:這不是我專業領域內的問題(我涉及是海砂腐蝕問題)。河砂、海砂的開發等問題,請咨詢國土資源部門,近網上有關于我國河砂發展趨勢的報道,請查找、參考。
8、 您也在一些博文中提到了包括橋梁,包括建筑耐久性牢固度的內容,那么您認為在現實中我們面臨的主要的混凝土耐久性的挑戰是什么?
答:混凝土耐久性是當今世界性大問題(不是能簡單說清楚的)。有報道說,當今世界面臨重大問題之一是基礎設施的破壞,主要是橋梁、公路等等。特別是鋼筋腐蝕引起的混凝土的破壞是突出問題。對于社會、特別是對于發展中國家和工業國家的影響更為突出,因為這些國家的經濟發展,取決于基礎設施的可靠性和完好性和耐久性。
通常說混凝土工程是“百年大計”,但實際證明,許多因素可使建筑工程“減壽”“短命”,或者說其“耐久性”不足,提前失效或破壞(如“海砂屋”)。
近代建筑工程的發展,鋼筋混凝土結構仍為建筑工程的主體。鋼筋混凝土結構為量大面廣,尤其我國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更是如此。
國內已經有調查資料表明,處于嚴酷腐蝕環境(如工業環境、海洋環境、使用化冰鹽環境等)下的建筑物,使用15~20年遭受腐蝕破壞和需要修復。橋梁、港工等基礎設施的耐久性問題更為突出,.甚僅使用幾年出現腐蝕破壞;京津地區以及我國北方的城市橋梁、道路、高速公路等,由于冬天撒鹽,也在幾年或十幾年內呈現腐蝕破壞、大修乃是拆除重建的事例。混凝土建筑工程的耐久性不足、影響安全、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同時也是國家能源、資源的浪費,在能源資源成為國家發展的“瓶口”的,問題更顯突出與重要。
當今世界半數以上的基本建設工程在中國大地上進行著,這是機遇又是挑戰。作為建筑材料主體的水泥和鋼鐵的產量和用量,我國連續多年來均保持世界位。而水泥和鋼鐵,也是資源、能源的消耗戶,同時還是環境污染的大戶。因此,限度地延長混凝土建筑工程的使用壽命、提高其耐久性,不僅是對資源、能源的節約,同時也為我國保護生態環境做出貢獻,這是提高“耐久性“的更深層的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長期以來我國的能耗高、資源利用率低(與一些先進國家比較)。有報道說,我國建筑物平均壽命30年,而技術先進國家可達70-120年(如英國)。也是說,我們消耗2-4倍的能源、資源,人力、財力,卻只達到別國1份能源、資源的效能(同時還嚴重污染環境),這是很不合理、很不合算的,也是難以達到“可持續發展”目的的。
我國建筑工程壽命不長的原因是復雜和多方面的。通常可分為“人為因素影響”和“環境因素影響”兩種情況。前者包括工程質量問題(如不合格工程、“豆腐渣”工程)、非合理使用問題(如超載)、有些建筑提前爆破等等。在我國,這方面的問題是大量存在的;環境影響和長遠考慮,耐久性與腐蝕、污染有關。任何工程、特別是基礎設施,是否能夠“長壽”,都需要考察其在長期使用中能否經受住環境的考驗。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兩類因素的內在聯系和因果關系,那是:凡是人為造成“先天不足”的建筑工程,一定難以經受環境的考驗(尤其是嚴酷的腐蝕環境),必然是“短命”的。
我國混凝土耐久性所面臨的挑戰,也看從“人為”和“環境”兩個方面看:
人為方面:
——對耐久性認識不足,重視還不夠,需要大力宣傳乃全民教育;
——完善法律、法規、規范,及時制定、修訂,追趕世界先進水平;
——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工程質量;
——“耐久性”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設計、施工、使用、維護等眾多環節,需要提高協調一致性。
——加強學術、技術和科研工作。
環境方面:
——我國環境具有多樣性、復雜性、嚴酷性,需要認真面對;
——我國環境污染嚴重,提高耐久性還需要從改善環境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