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建筑用砂石新國標實施(二)

    寫作時間:2014-06-05 瀏覽次數:
    在新發布的兩項砂、石國家標準中,對原標準作了如下主要修訂:1.取消了原標準中的分等,根據產品用途將其分為三類:Ⅰ類宜用于強度等級大于C60的混凝土;Ⅱ類宜用于強度等級C30-C60及抗凍、抗滲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類宜用于強度等級小于C30的混凝土(或建
    在新發布的兩項砂、石國家標準中,對原標準作了如下主要修訂:1.取消了原標準中的分等,根據產品用途將其分為三類:Ⅰ類宜用于強度等級大于C60的混凝土;Ⅱ類宜用于強度等級C30-C60及抗凍、抗滲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類宜用于強度等級小于C30的混凝土(或建筑砂漿)。2.將人工砂列入標準人工砂是經除土處理的機制砂、混合砂的統稱。機制砂是由機械破碎、篩分制成的,粒徑小于4.75毫米的巖石顆粒,但不包括軟質巖、風化巖石的顆粒;混合砂是由機制砂和天然砂混合制成的砂。為測定人工砂的石粉含量,試驗方法中增列入亞甲藍試驗方法。3.砂、石篩分篩孔系列采用了國際標準,有利于我國加入WTO后砂、石顆粒級配的測定與國際接軌,有利于砂、石向我國周邊國家與地區出口。4.堿集料反應試驗方法中,增列了巖相法鑒定巖石種類及所含的活性礦物種類,同時,將“快速堿?硅酸反應”方法列入標準,以縮短試驗時間,有利于工程中對砂、石質量的檢驗與控制。砂、石是一個量大面廣、重要的建材產品。我國年產量已達15億噸以上,生產規模在20萬?100萬噸的企業有1000余家;10萬噸以下的小型企業更是星羅棋布,遍及城鄉。使用砂、石的建設部門,涉及建工、水利、交通、鐵道、民航、農業、冶金等各個方面,因此砂、石新國家標準的宣貫實施任務十分繁重,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協作,共同努力。中國砂石設備已在北京、上海等地主辦新國標宣貫培訓班,組織新標準篩的生產,修訂有關的生產與使用規程,為新國標的貫徹實施創造條件。
    本文標簽: 建筑用砂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