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工業行業標準(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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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沫混凝土 concrete (初稿) ××××-××-××發布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發布 ● 前 言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提出。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標準歸口單位歸口。 本標準為發

    泡沫混凝土

    concrete

    (初稿)

    ××××-××-××發布 ××××-××-××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發布


    ● 前 言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提出。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標準歸口單位歸口。

    本標準為發布。


    ●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泡沫混凝土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與標記、原材料、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和標志、運輸、貯存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物保溫隔熱、基層墊層、基坑填充等部位所使用的現澆泡沫混凝土及其制品。


    ●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75 通用硅酸鹽水泥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5464 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方法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劑

    GB/T 絕熱材料穩態熱阻及有關特性的測定 防護熱板法

    GB/T 建筑用砂

    GB/T.1 輕集料及其試驗方法 第1部分:輕集料

    GB/T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

    JG 237 混凝土試模

    JGJ 63 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


    ●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泡沫混凝土 concrete 用物理方法將泡沫劑水溶液制備成泡沫,再將泡沫加入到由水泥基膠凝材料、集料、摻合料、外加劑和水制成的料漿中,經混合攪拌、澆注成型、養護而成的一種適用于室內外墊層、屋面保溫隔熱、非承重墻體或隧道、基坑填充等多孔現澆混凝土及其制品。


    ● 4 分類與標記

    4.1 分類

    4.1.1 按干密度分類

    按泡沫混凝土干密度可分為九個等級,分別用符號A03、A04。A05、A06、A08、A1000、A1200、A1400、A1600表示。

    4.1.2按強度等級分類

    按泡沫混凝土強度等級可分為11個等級,分別用符號C0.4、C0.6、C1.0、C1.5、C2.5、C3.5、C5.0、C7.5、C10、C14、C16表示。

    4.1.3按吸水率分類

    按泡沫混凝土吸水率可分為8個等級,分別用符號5、8、10、15、20、25、30、35表示。

    4.1.4 按泡沫混凝土種類分類

    按泡沫混凝土種類可分為現澆泡沫混凝土和泡沫混凝土制品兩類,分別用符號H、Z表示。

    4.1.5 按泡沫混凝土防火等級分類

    按泡沫混凝土防火等級可分為兩級:A級和無防火要求,分別用A和缺省符號表示。

    4.2 標記

    4.2.1 標記方式

    標準號

    防火等級

    種類

    吸水率

    強度等級

    干密度等級

    代號:FC

    4.2.2 標記示例

    a) 干密度為300 kg/m3、強度等級為C0.4、吸水率為20%、防火等級為A級的現澆泡沫混凝土,其標記為:

    FC C03-C0.4-20-H-A JG/T ×××—××××;

    b) 干密度為400 kg/m3、強度等級為A0.6、吸水率為15%、無防火要求的泡沫混凝土制品,其標記為:

    FC C04-C0.6-15-Z JG/T ×××—××××。


    ● 5 原材料
    5.1 水泥

    水泥應符合GB 175的規定。


    5.2 骨料

    5.2.1 輕骨料應符合GB/T 17431.1的規定。

    5.2.2 砂應符合GB/T的規定。


    5.3 摻和料

    5.3.1 粉煤灰應符合GB/T 1596的規定。

    5.3.2 礦渣粉應符合GB/T 18046的規定。

    5.3.3 采用其他活性礦物粉料做摻和物時,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5.3.4 摻加的摻合料的放射性水平應符合GB 6566的規定。


    5.4 外加劑

    外加劑應符合GB 8076的規定。


    5.5 泡沫劑

    泡沫劑應符合發泡要求,發泡后的泡沫混凝土應符合第6章的規定。


    5.6 水

    水應符合JGJ 63的規定。


    ● 6 要求
    6.1 性能

    6.1.1 泡沫混凝土干密度和導熱系數應符合表1 的規定:


    表1 泡沫混凝土干密度和導熱系數

    密度等級

    A03

    A04

    A05

    A06

    A08

    A10

    A12

    A14

    A16

    干密度(kg/m3)

    ≤330

    ≤430

    ≤530

    ≤630

    ≤830

    ≤1030

    ≤1230

    ≤1030

    ≤1630

    導熱系數

    W/(m·k)

    ≤0.08

    ≤0.10

    ≤0.12

    ≤0.14

    ≤0.21

    ≤0.24

    ——

    ——

    ——


    6.1.2 泡沫混凝土強度等級應符合表2 的規定:

    表2 泡沫混凝土強度等級 單位為兆帕

    泡沫混凝土強度等級

    立方體抗壓強度

    平均值≥

    單組小值≥

    C0.4

    0.4

    0.3

    C0.6

    0.6

    0.5

    C1.0

    1.0

    0.8

    C1.5

    1.5

    1.2

    C2.5

    2.5

    2.0

    C3.5

    3.5

    2.8

    C5.0

    5.0

    4.0

    C7.5

    7.5

    6.0

    C10

    10

    7.5

    C15

    15

    11.3

    C20

    20

    17

    6.1.3 泡沫混凝土吸水率應符合表3 的規定:


    表3 泡沫混凝土吸水率 單位為百分率

    等級

    5

    6

    10

    15

    20

    25

    30

    35

    吸水率

    ≤5

    ≤6

    ≤10

    ≤15

    ≤20

    ≤25

    ≤30

    ≤35


    6.1.4 泡沫混凝土防火性能應滿足A級不燃性材料的要求。


    6.2 外觀

    6.2.1 現澆

    現澆泡沫混凝土的外觀質量應符合符合表4的規定。


    表4 現澆泡沫混凝土的外觀

    項目

    指標

    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mm)

    ±5

    裂紋

    裂紋長度 (mm)

    裂紋寬度 (mm)

    ≤2

    厚度允許偏差(%)

    ±5

    表面油污、層裂、表面疏松

    不允許


    6.2.2 制品

    6.2.2.1 泡沫混凝土制品不應有大于30mm的缺棱掉角。

    6.2.2.2 泡沫混凝土制品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 泡沫混凝土制品的尺寸允許偏差 單位為毫米

    項目名稱

    指標

    長度

    ±4

    寬度

    ±2

    高度

    ±2

    6.2.2.3 泡沫混凝土制品外觀質量應符合本標準表3中除厚度允許偏差以外的所有規定。


    ● 7 試驗方法
    7.1 試件尺寸和數量

    干密度、抗壓強度、吸水率試驗的試件尺寸應為100mm×100mm×100mm立方體試件,每組試件的數量應為3塊。

    導熱系數的試件尺寸應符合GB/T的規定;防火性能試驗的試件尺寸應符合GB/T 5464的規定。


    7.2 試件制備

    7.2.1 現澆泡沫混凝土試件應采用符合JG 237 標準要求的、規格為100mm×100mm×100mm的立方體混凝土試模在現場制作泡沫混凝土試件。

    7.2.2 泡沫混凝土制品試件應在隨機抽樣的泡沫混凝土制品中采用機鋸或刀鋸切取,試件應延制品的長方向的位置均勻切取3塊試件,試件表面距離制品端頭表面的距離應為30mm(試件鋸取部位如圖1所示)。

    1—試件 2— 試件 3— 試件

    圖1 試件鋸取部位示意圖

    7.2.3 試件表面應平整,不應有裂縫或明顯缺陷,尺寸允許偏差為±2mm;試件應逐塊編號,標明鋸取部位。

    7.2.4 導熱系數的試件制作應符合GB/T的規定;防火性能試驗的試件制作應符合GB/T 5464的規定。


    7.3 性能

    7.3.1干密度試驗方法

    7.3.1.1 取試件一組3塊,逐塊量取長寬高三個方向的軸線尺寸,精確1mm,計算試件的體積V。

    7.3.1.2 將三塊試件放在溫度為80℃±5℃干燥箱內烘干恒重(M0),取出并冷卻室溫,并稱取試件烘干質量M0,精確1g。


    M0

    V


    7.3.1.3 干密度按下式計算:

    r0 = ―――×106 …………………………………… (1)

    式中:

    r0 ——干容重,kg/m3;

    M0 ——試件烘干質量,g;

    V ——試件的體積,mm3。

    7.3.1.4 取3塊試件干密度的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干密度值,精確1kg/m3。

    7.3.2 導熱系數

    導熱系數試驗方法應符合GB/T的規定。

    7.3.3 抗壓強度試驗方法

    7.3.3.1 取符合本標準7.2的規定的試件一組3塊。

    7.3.3.2 將三塊試件放在溫度為80℃±5℃干燥箱內烘干恒重再進行試驗。

    7.3.3.3 測量試件的尺寸,應精確lmm,并據此計算試件的受壓面積。

    7.3.3.4 將試件放在材料試驗機的下壓板的位置,試件的受壓方向應垂直于制品的膨脹

    方向。

    7.3.3.5 開動試驗機,當上壓板與試件接近時,調整球座,使之接觸均勻。

    7.3.3.6 以2 kN/s土0.5kN/s 的速度連續而均勻地加荷,直試件破壞,記錄破壞荷載。

    7.3.3.7 抗壓強度按下式計算:


    P

    F



    R=── …………………………………… (2)

    式中:

    R——試件的抗壓強度,MPa,精確0.001MPa;

    P——破壞荷載,N;

    F——試件受壓面積,mm2。

    7.3.3.8 取3塊試件的抗壓強度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壓強度,精確0.01MPa。

    7.3.4 吸水率

    7.3.4.1 取另一組3塊試件放人電熱鼓風干燥箱內,在80℃±5℃下烘干恒重(M0)。

    7. 3.4.2 試件冷卻室溫后,放入水溫為20℃±5C的恒溫水槽內,然后加水試件高度的1/3,保待24h,再加水試件高度的2/3,經24h后,加水高出試件30mm以上,保持24h.

    7. 3.4.3 將試件從水中取出,用濕布抹去表面水分,立即稱取每塊重量(Mg),精確1g 。

    7. 3.4.4 吸水率按下式計算:


    Mg-M0

    M0



    WR= ──── ×100 …………………………………… (3)

    式中:

    WR— 吸水率,%;

    M0 — 試件烘干后質量,g;

    Mg — 試件吸水后質量,g。

    7. 3.4.5 取3塊試件吸水率的平均值為該組試件的吸水率,精確0.1%。

    7.3.5 防火性能

    泡沫混凝土防火性能試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方法》GB/T 5464的規定。


    7.4 外觀

    7.4.1 現澆泡沫混凝土

    7.4.1.1 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

    用量程為1000mm的鋼板尺作為靠尺,靠在泡沫混凝土的表面,再用一把分度值為1mm的鋼板尺測量靠尺與泡沫混凝土表面的距離。

    7.4.1.2 裂紋長度與寬度

    用一把分度值為1mm的鋼板尺測量裂紋的長度與寬度。

    7.4.1.3 厚度允許偏差

    用一根長150mm、直徑為2mm的鋼針,隨機插入泡沫混凝土,在鋼針上標記插入的深度,拔出鋼針,用分度值為1mm的鋼板尺測量測量插入的深度,用下式計算泡沫混凝土厚度允許偏差:

    …………………………………… (4)

    式中:

    —— 厚度允許偏差,mm;

    —— 厚度設計值,mm;

    —— 厚度測量值,mm。

    7.4.1.4 表面油污、層裂、表面疏松

    采用目測方法進行。

    7.4.2 泡沫混凝土制品

    7.4.2.1 缺棱掉角

    用一把分度值為1mm的鋼板尺測量泡沫混凝土制品的缺棱或掉角的長長度(見圖2)。


    圖2 測量缺棱掉角示意圖


    7.4.2.2 尺寸允許偏差

    用一把分度值為1mm的鋼板尺測量泡沫混凝土制品的長度、寬度和高度,然后分別計算其尺寸允許偏差。

    7.4.2.3 外觀質量的試驗方法同 7.4.1中規定的試驗方法。


    ● 8 檢驗規則
    8.1 檢驗分類

    泡沫混凝土分為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

    8.1.1 型式試驗

    凡遇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a) 結構、工藝、材料改變影響產品性能時;
    b) 正常生產時,每2年少進行一次;
    c) 停產半年以上(包括半年),恢復生產時;
    d)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8.1.2出廠檢驗

    對型式檢驗合格、正式投產的泡沫混凝土,均應在出廠前由進行質量檢驗部門按出廠檢驗項目進行檢驗。


    8.2 檢驗項目

    檢驗項目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 檢驗項目

    序號

    檢驗項目

    檢驗依據

    檢驗類別

    要求

    試驗方法

    型式檢驗

    出廠檢驗

    1

    性能

    干密度

    6.1.1

    7.3.1

    2

    導熱系數

    6.1.1

    7.3.2

    商定

    3

    強度等級

    6.1.2

    7.3.3

    商定

    4

    吸水率

    6.1.3

    7.3.4

    商定

    防火性能

    6.1.4

    7.3.5

    商定

    5

    外觀

    現澆

    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

    6.2.1

    7.4.1.1

    6

    裂紋

    7.4.1.2

    8

    厚度允許偏差

    7.4.1.3

    9

    表面油污、層裂、表面疏松

    7.4.1.4

    10

    制品

    缺棱掉角

    6.2.2.1

    7.4.2.1

    11

    尺寸允許偏差

    , 6.2.2.2

    7.4.2.2

    12

    外觀質量

    6.2.2.3

    7.4.2.3


    8.3 判定規則

    8.3.1 型式檢驗

    8.3.1.1 現澆泡沫混凝土

    a) 檢驗批及抽樣

    500 m2現澆泡沫混凝土為一檢驗批,少于500 m2現澆泡沫混凝土也應為一檢驗批。在一檢驗批中隨機抽樣。性能檢驗抽樣:隨機抽取300 m2,每100 m2、每個項目應隨機抽取1組試件,共3組;外觀檢驗抽樣:隨機抽樣3處,每處10 m2。

    b) 合格判定

    按表4中型式檢驗項目進行檢驗。若全部達到要求,則應判定為合格,否則應判定為不合格。

    8.3.1.2 泡沫混凝土制品

    a) 檢驗批及抽樣

    少在100 m3現澆泡沫混凝土制品為一檢驗批,少于100 m3現澆泡沫混凝土制品也應為一檢驗批。在一檢驗批中隨機抽樣。性能檢驗抽樣:每個項目隨機抽取3組試件;外觀檢驗:隨機抽10塊泡沫混凝土制品。

    b) 合格判定

    按表4中型式檢驗項目進行檢驗。性能檢驗:若全部達到要求,則應判定該批泡沫混凝土制品為合格,否則應判定為不合格。外觀檢驗:對每塊泡沫混凝土制品,若全部項目合格,則應判定這塊制品合格,否則應判定這塊制品不合格;對該批泡沫混凝土制品,若不合格的制品不大于2塊,則應判定該批制品合格,否則應判定該批制品不合格。

    8.3.2 出廠檢驗

    8.3.2.1 現澆泡沫混凝土

    a) 檢驗批及抽樣

    每100m3現澆泡沫混凝土作為一檢驗批,少于100 m3也應作為一檢驗批,在一檢驗批中抽樣。性能檢驗抽樣:在每個項目隨機抽取3組試件;外觀檢驗抽樣:隨機抽查10 m2。

    b) 合格判定

    按表4中出廠檢驗項目進行檢驗。若全部達到要求,則應判定為合格,否則應判定為不合格。

    8.3.2.2 泡沫混凝土制品

    a) 檢驗批及抽樣

    100 m3現澆泡沫混凝土制品為一檢驗批,少于100 m3現澆泡沫混凝土制品也應為一檢驗批。在一檢驗批中隨機抽樣。性能檢驗抽樣:每個項目隨機抽取3組試件;外觀檢驗:隨機抽10塊泡沫混凝土制品。

    b) 合格判定

    按表4中出廠檢驗項目進行檢驗。性能檢驗:若全部達到要求,則應判定該批泡沫混凝土制品為合格,否則應判定為不合格。外觀檢驗:對每塊泡沫混凝土制品,若全部項目合格,則應判定這塊制品合格,否則應判定這塊制品不合格;對該批泡沫混凝土制品,若不合格的制品不大于2塊,則應判定該批制品合格,否則應判定該批制品不合格。


    ● 9 包裝與標志、運輸、貯存
    9.1 包裝與標志

    每2 m3泡沫混凝土制品應有防雨塑料包裝,在包裝的適當位置應有產品名稱、標記、規格、出廠編號及出廠日期。


    9.2 運輸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避免碰撞、拋投、雨雪淋濕。


    9.3 貯存

    泡沫混凝土及其原材料應防止受潮,存放在清潔且通風良好的庫房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