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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開辦采石場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和辦理哪些證件
寫作時間:2012-02-10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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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開辦采石場流程(各地大體流程一致,稍有不同,建議詳細流程去當地國土資源局咨詢): 一、工商部門核名,二、國土資源局辦開采證,三、安全管理局審批。四、環保局測評。五、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六、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2012年吉林省中小
2012年新開辦采石場流程(各地大體流程一致,稍有不同,建議詳細流程去當地國土資源局咨詢):
一、工商部門核名,二、國土資源局辦開采證,三、安全管理局審批。四、環保局測評。五、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六、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2012年吉林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場證件辦理暫行規定:
一、辦事依據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有關規定
二、適應范圍
本轄區內所有非煤礦山企業
三、辦事應當具備的條件
《采礦許可證》、《非煤礦山礦長安全技術業務資格證》,由有資質單位編制的開采設計方案及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報告。
四、辦事所需要的手續、材料及相關文件
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有關批準文件
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工本費每證50元
六、辦事程序
受理——審查——報市安監局批復
七、辦理時限
15天
2012年采石場辦理的名詞說明:
煤礦的五證一照:采礦許可證(國土資源部門核發)、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管理部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核發)、礦長安全生產許可資格證(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核發)、礦長資格證(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核發),以及營業執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