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開辦采石場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和辦理哪些證件

    寫作時間:2012-02-10 瀏覽次數:
    2012年新開辦采石場流程(各地大體流程一致,稍有不同,建議詳細流程去當地國土資源局咨詢): 一、工商部門核名,二、國土資源局辦開采證,三、安全管理局審批。四、環保局測評。五、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六、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2012年吉林省中小

    2012年新開辦石場流程(各地大體流程一致,稍有不同,建議詳細流程去當地國土資源局咨詢):

        一、工商部門核名,二、國土資源局辦開采證,三、安全管理局審批。四、環保局測評。五、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六、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2012年吉林省中小型露天采石場證件辦理暫行規定:
     
    一、辦事依據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有關規定 
    二、適應范圍 
    本轄區內所有非煤礦山企業 
    三、辦事應當具備的條件 
    《采礦許可證》、《非煤礦山礦長安全技術業務資格證》,由有資質單位編制的開采設計方案及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報告。 
    四、辦事所需要的手續、材料及相關文件 
    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有關批準文件 
    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工本費每證50元 
    六、辦事程序 
    受理——審查——報市安監局批復 
    七、辦理時限 
    15天 
     
    2012年采石場辦理的名詞說明:
     
         煤礦的五證一照:采礦許可證(國土資源部門核發)、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管理部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核發)、礦長安全生產許可資格證(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核發)、礦長資格證(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核發),以及營業執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