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水政監察支隊聯合多部門開展長江蘇州水域“雙查”行動,持續對非法采砂行為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確保長江蘇州段河勢穩定、防洪安全。
此次“雙查”行動由省水政監察總隊直接指揮,沿江八市集中時間、統一開展長江江蘇水域“雙查”行動。在省總隊的統一指揮下,蘇州市水政監察支隊組織張家港、常熟、太倉統一對轄區水域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排查采砂船舶、打擊非法采砂行動,并對全市涉水行業是否存在黑惡勢力等情況進行摸排。支隊分兩組赴張家港、常熟參加行動,對蘇通7號錨地、蘇滬交界水域,永鋼水道、狼山沙水域進行巡查。
從檢查情況來看,目前蘇州水事秩序平穩可控。下一步,支隊將根據省總隊的安排,積極組織參與蘇州、南通、泰州等地的異地巡查和交叉打擊行動。
為了深入推進銀川市整改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進一步規范大型運輸車輛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辦法》《銀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現將加強我市大型車輛運輸環境綜合整治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大型運輸車輛,是指從事砂石料、建筑渣土、商砼、煤渣、建筑材料等散裝物運輸的三軸以上貨運車輛。
二、整治時間為:自本通告下發之日起2019年12月31日止。
三、整治范圍為: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行政區域內。
四、大型運輸車輛要嚴格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密閉運輸,嚴禁私自改變運輸路線、時間,嚴禁隨意傾倒或沿街拋灑。
五、各采砂(石)企業、建設施工單位和商砼企業要加強對采砂場、建設施工工地和堆料場地的源頭管理。采砂(石)料場場內開采要采取降塵抑塵措施、拉運道路硬化、出入口安裝過水槽、沖洗設施,對進場車輛建立臺賬,嚴禁違規或手續不全車輛進場裝料,不得超高超限裝載;建筑工地要嚴格落實“六個標準化”要求,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建筑垃圾處置證》的單位或個人處置,清運建筑垃圾或棄土必須使用懸掛“雙牌”的建筑垃圾專用車輛,平槽密閉運輸,一車一沖洗,保持車身、出入口和拉運線路干凈整潔。商砼站(場)所有運輸商砼的車輛必須達到安裝防漏設施、保持完好的功能且符合規定的標準。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場)出入口道路全部進行硬化處理,車輛出入時及時進行灑水降塵。加強管理運往本場站的砂石料車做到密閉化運輸,對堆放場物料做好遮蓋防護措施,在生產使用時采取噴灑降塵,避免操作不當造成揚塵污染環境。
六、三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強化屬地管理,切實履行大型運輸車輛管理職責,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落實相關文件要求,在本轄區范圍內采取多部門聯動、24小時三班倒不間斷進行巡查的模式。
七、市自然資源、住建、綜合執法等部門加強對各相關企業的監管考核力度,各企業在場區區域安裝揚塵、視頻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監管部門有效對接,實現在線實時監測。
八、市交警、交通、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職責,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嚴查上路行駛的大型車輛未辦理或未攜帶通行證、無號牌、無放大號牌或放大號牌不清晰、號牌不齊全、污損、遮擋號牌、未按規定粘貼反光標識、闖紅燈、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非法改裝、超載、尾氣排放不達標、遺撒和飄灑運載物等違法行為。核查車輛指標狀況,對查處的非法拼裝車輛責令限期整改,立即恢復原貌。嚴厲查處從事非法改裝企業。
九、市交警部門要充分利用電子監控設施,加大管控力度,嚴厲查處無通行證件運輸的車輛。對區域和路段加裝電子抓拍設備。
十、市交通部門要加大對大型運輸車輛非法超限超載行為的查處力度。
十一、市市政管理局要加大對建筑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定期面向社會公布消納場位置,做好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工作。
河砂限采,道路運輸開采整治,未來砂石緊缺或將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