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點及水利執法設施建設規劃》有關環境影響評價事宜正在進行次公告,公示期限為10個工作日。
江西省采砂船舶集中停放點及水利執法設施建設規劃共36個點,涉及8個地區27個縣(區),規劃總投資1.55億元。
規劃旨在維護采砂管理的良好秩序,實現采砂船舶集中停放,提高采砂執法能力。規劃以鄱陽湖區、贛江、撫河、信江、饒河及修(潦)河中下游干流河道為,兼顧部分重要支流,以2017為現狀水平年,2023年為規劃水平年。
規劃以保障河湖安瀾健康為目的,科學布設采砂船舶(機具)集中??奎c,同時合理配備水利執法基礎設施,實現河(湖)采砂船舶(機具)集中停放管理,使管理方式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利執法設施條件和裝備水平顯著改善,執法監管能力顯著提升。
規劃共布設36個集中停放點,配備躉船8艘,移動執法平臺122臺,快艇20艘、中型執法艇8艘,并構建了省級水政執法指揮,規劃總投資1.55億元。
此外,個人或單位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規劃實施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停放點所在地居民、單位提交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