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施的《建筑用砂》國家標準

    寫作時間:2018-08-01 瀏覽次數:
    總結國內外人工砂生產技術經驗,經修訂并即將實施的《建筑用砂》國家標準采用或參照了國際通用的相關條款內容及試驗方法,使之與國際接軌,人工砂品種被列入其中。人工砂標準

    總結國內外人工砂生產技術經驗,經修訂并即將實施的《建筑用砂》國家標準采用或參照了國際通用的相關條款內容及試驗方法,使之與國際接軌,人工砂品種被列入其中。人工砂標準一直是我國砂石業界關注的問題,基于該標準的制訂,業內人士認為,發展人工砂條件已經成熟。這是從日前舉行的2001年人工砂生產、應用技術研討會上傳出的信息。

    我國建筑用砂以天然砂為主,如河砂、江砂、海砂及山砂等。近些年來,經濟建設帶動建筑市場的快速發展,建筑用砂的技術要求以及其影響也越來越大,尤其是天然砂采集及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引起社會的廣泛重視。因采砂而堵塞航道、危害防洪及水利設施、毀壞耕地等現象沒有徹底遏止,一些河砂產地無砂可采的局面已經出現,因使用劣質砂造成建筑物質量事故的也有發生等都是不可忽視且必須正視的問題。針對建筑用砂日益緊缺制砂生產線供應不足,以及天然砂資源出現短缺,混凝土向高強性能發展的趨勢,在原有的砂石標準中增加人工(機制)砂標準勢在必行。業界認為,人工砂既可彌補天然砂資源緊缺,又可更好地貫徹人口、資源、環境等國策。因此,用標準來規范及加強砂石礦產合理開發利用,是一項行業性戰略措施。

    回顧人工砂歷史,從20世紀60年代起,我國一些建筑工程因環境條件所限,開始以石材為原料進行機制砂加工和應用研究;到了70年代,貴州省已大規模使用機制砂,并制訂了地方標準;之后,云南、河南也出臺了人工砂地方標準和使用規程;20世紀90年代以來,京、津、滬、渝等地都有了人工砂生產線,生產、使用也帶動了人工砂的研究??梢哉f,作為混凝土和砂漿等基本材料之一的建筑用砂,人工砂應用已經積累了成功經驗是不爭的事實。大量工程實踐證明,使用人工砂在經濟上是合理的,技術上是可靠的。

    新標準中人工砂的定義為經除土處理的機制砂、混合砂的統稱。機制砂指由機械破碎、篩分制成、粒徑小于4.75毫米的巖石顆粒,但不包括軟質巖、風化巖石的顆粒;混合砂指由機制砂和天然砂混合制成的砂。其原料為尾礦、卵石,來源廣泛,特別是在天然砂源缺乏及有大量尾礦、卵石需要處理和利用的地區,人工砂更具備發展條件。由于目前建筑混凝土對骨料的需求不但數量大,而且質量要求高,這給人工砂開拓了巨大的市場容量。標準中人工砂的列入,使人工砂的應用、推廣及技術等方面都有了合法的保證。研討會上,與會者對如何抓住人工砂推廣的好時機,加強科研、設備及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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