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場作業規程_工程:第十五條、露天礦場必須遵循“采剝并舉、剝離先行、貧富兼采”的原則,按照由上向下水平分層開采順序及設計和作業規程施工,實現正規開采。 第十六條、采場階段高度和臺階坡面角,應根據巖石性質、開采方法、采掘設備和安全條件確定。采場階段高度一般應符合下表規定: ┌────┬──────┬──────────────┐ │礦巖性質│ 作業方面 │ 采 場 階 段 高 度 │ ├────┼──┬───┼──────────────┤ │松軟巖土│機械│不爆破│不大于鏟裝機械的挖掘高度│ ├────┤ ├───┼──────────────┤ │堅硬穩固│鏟裝│爆 破│不大于鏟裝機械的挖掘高度│ │礦 巖 │ │ │的1.2倍 │ ├────┼──┴───┼──────────────┤ │砂狀礦巖。